因應ECFA的簽訂,對於台灣的產業都帶來了相對的衝擊,其實企業能夠航向產業藍海,不能只靠偶發的創意與運氣,必須進行一連串縝密,並且有系統的整合創新活動,因此從一個點開始做起,結合申請政府SBIR與服務業創新的補助資源,將可以讓小微型企業得以升級。
因應貿易自由化「技術升級轉型」納入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推動架構,並自即日起開始受理適用廠商申請。
一、推動依據
依據行政院核定「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」,對於內需型、競爭力弱、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應加強並主動予以「振興輔導」。
二、推動目的
協助並鼓勵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之中小企業藉由「技術升級轉型」計畫之規劃及執行,提升既有之技術水準,達到技術升級,以強化競爭優勢;或以原有核心技 術擴大產業應用層次,以轉換其他型態產業。
三、推動作法
將「技術升級轉型」納入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之「創新技術」屬性適用範圍,並採專用之計畫書格式、適用之審查標準及審查程序;且在核定計畫總 經費不變原則下,於核定補助款外加15%,以降低中小企業自籌款,惟加成後之補助經費仍以不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50%為上限。
四、適用對象
因應貿易自由化易受影響之17項產業之中小企業,包括1.陶瓷、2.製鞋、3.木竹製品、4.農藥、5.成衣、6.寢具、7.袋包箱、8.泳裝、9.織 襪、10.毛巾、11.石材、12.內衣、13.毛衣、14.中藥、15.家電、16.動物用藥、17.環境用藥。
五、審查重點
因應貿易自由化「技術升級轉型」計畫之審查,將以「技術升級轉型之技術指標、規格是否明確」及「技術研發是否提升既有技術水準強化競爭優勢或擴大產業應用 層次,具明顯效益」為主要審查重點。
上開因應貿易自由化「技術升級轉型」計畫詳細內容,請參閱:
如有疑問,請洽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專案辦公室,電話:0800-888-9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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